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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動產稅法VS節稅實務 /
作者:黃志偉•大日出版社(103年2月二版)
本書分土地增值稅、地價稅、田賦、契稅、房屋稅、遺產稅、贈與稅、稅捐稽徵法、不動產奢侈稅、工程受益費等十種稅法,以表解、判決案例解析方式,並佐以合法節稅相關實務要領,協助讀者對稅法能一目了然、融會貫通,並相互為用。<按此訂購>

/ 不動產登記一手教材 /
作者:黃志偉•永然出版社(103年2月五版)
房地產供需不斷、不動產交易及融資貸款頻繁,使得不動產物權登記之相關法令日趨複雜。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因此,「登記」或「不登記」影響當事人權益至深且鉅;但登記法令浩瀚如海、多如牛毛,非學有專精者,無以竟其功。作者為地政界翹楚,從事地政業務數十年,教導學生無數,本書堪稱其學術、執業生涯之代表作,從登記理論,到各類不動產物權登記之實務操作,本書有最完整之解析,最多書表範例之呈現,是入門「不動產登記」實務的第一手教材。<按此訂購>

/ 祭祀公業條例解析與土地清理實務 /
作者:黃志偉•五南出版社(101年9月三版)
祭祀公業問題由來已久,涉及之法令錯綜複雜,祭祀公業條例之誕生,將可協助民眾解決長久無法處理之地籍問題。尤其專業人員對祭祀公業派下員居間協調斡旋始克竟其功,惟專業人員協調斡旋必須具備充足祭祀公業法令知識,才能得心應手、勝任愉快。本書之編著透過法令書表範例之提供,為讀者於申辦祭祀公業案件運用上不可或缺之工具用書。<按此訂購>

/ 不動產物權實務─擔保、用益物權編初版 /
作者:黃志偉等四人合著•永然出版社(101年5月一版)
物權編,乃《民法中有關財產規範的重鎮,其中「不動產物權」尤為私人財產歸屬安全的核心領域。《民法》物權編中之「擔保、用益物權」,在現時社會之運用已愈發普遍,無論是政府與民間合作開發,在公有地上設定地上權,抑或個人為了確保債權,運用抵押權等皆是。此外,典權、農育權在實務上之運用,亦所在多有。近年《民法》物權編之三階段大幅更修,對此「擔保、用益物權」有何新說「法」?本書由專家帶您掌握精髓,不落人後!<按此訂購>

/ 地上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之物權法律解析暨登記實務 /
作者:黃志偉•五南出版社(102年4月三版)
物權與人民生活休戚相關,物權法之研習,自須將法律理論與實務之人間世事相結合並廣泛運用,理論以實務當驗證,實務以理論作基礎,理論與實務如鳥之兩翼、車之四輪相互為用不可偏廢;是以通曉物權法律之規定與其相關解釋判解,實為重要根基,然實務運作之方法亦不可偏廢。法條主義必須與事實結合,讓讀者利用學到的理論知識,從多元角度之實務方向思考及解決各種社會現象及法律問題。<按此訂購>

/ 土地登記實務 /
作者:黃志偉•五南出版社(101年4月二版一刷)
土地登記,土地法第37條第1項規定,指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與他項權利之登記。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同法第759條規定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因此,土地登記對產權之確定性不可言喻,尤其近年來經濟快速成長,土地建物移轉及抵押設定頻繁,其權利變動之法律關係,亦因社會結構變遷而日益複雜,更加顯示土地登記之重要性。<按此訂購>

/ 土地稅法規及實務解析表解 /
作者:黃志偉•金大鼎文化出版社(97年6月二版)
本書為欲參加(一)地政士普考、(二)不動產經紀人普考、(三)不動產估價師高考、(四)記帳士普考等國家考試之參考用書。從事地政及稅務之公務員,不動產相關業者: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記帳士、不動產估價師、建設公司、建築開發業者等......皆有必要詳加研讀。
本書附錄附有:地政士考試歷屆考題、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歷屆考題、不動產估價師考試歷屆考題、以利考生讀考合一、鑑往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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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稅與繼承法規表解暨稅賦抵繳與兩岸登記實務 /
作者:黃志偉•現代地政(96年1月1版)
全書共分為五大章節:(一)民法繼承暨相關判例解析(二)遺產稅法規及實務解析表解(三)遺產稅以實物抵繳及查核要領暨登記實務(四)兩岸人民繼承登記法令與實務解析(五)遺產及贈與稅法暨繼承登記相關法規。
由於本書頗能符合讀者需求,已行銷售罄盡,在此謹向諸位深致十二萬分感謝之意。

/ 不動產登記理論與實務上下冊 /
作者:黃志偉•永然出版社(94年10月八版一刷)
不動產登記牽涉之法令不下百種,非具專業知識無以竟其功。而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乃採德國制與托崙斯登記制度之長,不動產一經登記,即有絕對效力。登記之法令辦理程序與方法影響當事人權益至深且鉅,此為筆者撰寫本書之主要目的。

/ 土地登記與土地登記實務 /
作者:黃志偉•永然出版社(二版)
所謂土地登記依土地法第37條第1項規定,指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與他項權利之登記。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本書提供與各大專院校不動產登記方面專用教材、房地產從業人員、地政從業人員及有志涉獵不動產專業知識者所必備,並為莘莘學子參加高普考、公務人員升等考試,甚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特考、檢覈考上榜之最佳考試用書。

/ 不動產取得時效取得登記實務 /
作者:黃志偉•永然出版社
不動產之意義、取得時效之重要性、性質、要件、中斷、效力...等解析;作者 黃志偉先生為行政院內政部頒發之中華民國第一屆「地政貢獻獎」得獎人,曾任教於中興大學地政學系,從事地政相關教學研究並執業實務性之地政事務代理工作,亦專業於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管理、登記實務...等,為將理論與實務結合、學識與經驗傳承,特撰寫此書。目前為德霖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學系專技副教授並出任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一職。

/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執行業務應用手冊 /
作者:黃志偉•永然出版社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代辦土地登記涉及人民財產權益甚鉅,非具有專業知識難以勝任,而代辦登記之相關法規及代理人執行業務準則,卻蒐羅匪易,查閱不便,造成執行上的困擾,本書即完整收錄代理人工作需依據之法規、函令解釋等,供代理人執業依據。作者黃志偉先生從事土地登記教學研究與實務工作,並充任台北市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公會理事長一職,有感於代理人代辦土地登記涉及人民財產權益,非具有專業知識難以勝任,而代辦登記之相關法規及代理人執行業務準則,卻散見於各處,搜羅匪易,查閱不便,實有加以編輯整理之必要,以餉專家學者、地政公職人員、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房地產從業者、學生及參加國家考試者參考及使用便利。忝為地政人,基於使命感特編本手冊,略盡棉薄之力,尚祈賜正為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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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偉地政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82-1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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